一、適用對象: 大專校院本國籍在校生,由申請補助單位辦理參訓學員甄選,但不含碩士生、博士生。
二、原則目的:強化青年軟實力,增進職場溝通力及培養工作態度。
三、原則說明:
(一)開辦包含動機、行為及知識等軟實力課程,以增進職場溝通力及培養工作態度。
(二)學校應依本署公告之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大綱,並運用講座、研習或其他創新多元之活動方式辦理48小時課程,另應編列勞動法令課程6小時,共計54小時。得另增加有助於學員職涯發展相關學習之課程及時數。
四、報名方式:
(一)參訓生:大專青年洽各校系所選課時間,由申請補助單位辦理參訓學員甄選。
(二)訓練單位:申請補助單位應以校為單位研提訓練計畫,並檢附相關應備文件,行文向申請補助單位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分署申請,得跨科系招生。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各分署窗口
分署名稱 轄區 分署地址 分署電話 姓名 信箱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新莊副都心南棟) (02)8995-6399#1805 林小姐 phoebe@wda.gov.tw
桃竹苗分署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32651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03)4855368#1308 李小姐 littejing1008@wda.gov.tw
中彰投分署 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4076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04)23592181#1725 黃小姐 jelly@wda.gov.tw
雲嘉南分署 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72042 臺南市官田區官田工業區工業路40號 (06)6985945~50#1307 洪先生 esjob322@wda.gov.tw
高屏澎東分署 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臺東縣 80670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07-8210171#1332 王小姐 rachel.wang@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