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專班(職前)

班別基本資料
班級名稱 室內設計師培訓班(青年專班)第01期
班級代碼 123655
訓練單位 群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訓練起訖日 109/10/30 - 110/01/20 目前報名人數 44
上課地點所在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3段18號2樓 訓練學員數 30
訓練目標
課程目標 透過製圖工具到各類平面圖、透視圖的繪製,使學員具備各項製圖與空間設計概念,熟悉室內空間規劃的整體流程與方法,進而完成平面、立面、剖面、施工、大樣及透視圖的繪製。 另為加強並提升實務經驗,聘請業界專業講師透過各項案例的說明,使學員了解室內設計的實務所需具備的各項技術與知識,包括基礎建材、整體空間規畫、及施工等,使學生具備獨立製圖能力,能熟悉整體空間的規劃與設計。
就業展望 本中心因應市場需求,培訓學員擁有專業技能,以期學員進入相關產業即有「作戰力」,預期結訓後學員可擔任之工作類別或職務如建築規劃設計助理、室內設計師、景觀設計人員、室內裝潢設計員、建築設計師、室內設計助理繪圖人員、3D展場設計師、建築繪圖人員…等。
班級資料
訓練費用-政府負擔 36267 元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 8066 元
報名起訖日 109/08/26 00:00:00 ~ 109/10/22 16:00:00 訓練單位 群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甄試日期 109/10/26 聯絡窗口 黃文柳
訓練起訖日 109/10/30 - 110/01/20 聯絡人電話 06-2895335
訓練時段 日間(上午及下午)
訓練時數 400 小時
上課地點所在地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3段18號2樓
參訓資格
年齡 15-不限
學歷 不限
其他條件 主要培訓對象以招收15歲以上29歲以下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待)業青年。前項規定之訓練對象如有招生未足額時,得開放最多30%之參訓名額予一般失業民眾參訓。
其他條件 前項規定之訓練對象如有招生未足額時,得開放最多30%之參訓名額予一般失業民眾參訓
其他條件 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自營作業者或在職者,不得參加。
課程內容
大綱 1.室內空間設計概論(10小時):/節能設計概論/綠建築室內設計基本概念/人體工學/室內設計與節能要素/設計流程及方法/空間色彩學/綠色環保建材介紹與認識/環保建材塗料運用方法/日常節能的運用設計/室內設計思維表達
2.室內裝修法規與概論(10小時):/天花板與地板施工概論/室內設計工程實務概論/室內空間拆除與保護工程/室內裝修水電配線工程簡介/室內裝修泥作、木作工程簡介/建築法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法規說明與案例介紹
3.裝修與施工流程規劃(10小時):/室內裝修工程種及施工流程/施工進度表與合約製作(施工管理規範) /工程發包作業:裝修工程計價與估價/拆除工程:保護工程.拆除清運流程/監工完工勘驗與竣工點交/油漆工程.空調水電工程.弱電工程.衛浴設備.廚具設備/木地板.塑膠地板.磁磚石英磚.鋁門窗
4.建材介紹與估價要領(10小時):/木作工程各類板材.面材.裝飾材/大理石花崗石等石材種類/玻璃.鐵件不鏽鋼.塑膠.鋁門窗.壁紙地毯.磁磚.照明燈具/泥作相關材料/弱電工程相關材料/水電工程相關材料
5.室內空間規劃(28小時):/永續發展與綠建築之規劃/綠房子之室內節能設計:通風、採光、座向、防潮/空間設計節能區劃/室內設計色彩學搭配應用
6.基礎平面識圖與製圖(35小時):/製圖所需工具介紹與應用/常見圖面判別方式與技巧/製圖技巧演練/基本設計技巧/家具設計技巧/室內平、立面及天花板圖繪製與規劃/施工圖與大樣圖繪製/透視圖繪製技巧
7.現場丈量與手繪實務(14小時):/實體空間丈量記錄/現況平面放圖實作/上彩技巧:平面配置圖.立面圖.透視圖/材質彩面圖實作
8.Autodesk國際認證解析(21小時):/繪圖、編修、標註指令進階應用/圖層與線型進階應用/剖面線進階應用/配置與輸出進階應用/認證題庫解析/認證考試模擬
9.室內施工圖與立面圖實務繪製(42小時):/2D基本圖面繪製/編輯指令練習/尺寸標註指令練習/圖層概念與練習/填充線使用練習/室內設計圖案與圖面解說/室內設計圖塊應用技巧/室內設計平面圖繪製技巧/室內設計天花板、燈具繪製/室內設計的立面圖繪製
10.3D空間繪圖與基礎建模(84小時):/操作界面與環境介紹/個人樣式設定/座標系統與單位/物件的建立與設定/製作立體圖形/AutoCAD與3DsMax整合應用/AutoCAD與SketchUp整合應用
11.3D空間佈光設定與材質使用技巧(73小時):/攝像機取影技巧/室內佈光技巧/白模測光/窗影設定調整/陽光及陰影佈置與設定/天光、環境光佈光/人造光源-間接燈光、IES 燈、裝飾類燈/材質製作與設定
12.專題製作(35小時):/專題主題規劃/專案進度管理/室內平面與立面圖設計繪圖/提案企劃書與簡報製作
13.實習參訪(11小時):/認識室內裝修建材/瞭解室內設計實體設計
14.職場倫理與工作態度行為(6小時):/職場與職務之認知/職場倫理/工作態度行為/人際溝通
15.性別平等課程(3小時):/性別工作平等法解析/性別工作主流化與就業歧視/防治職場性騷擾
16.就業市場趨勢分析與求職技巧(6小時):/產業趨勢及就業市場分析/求職技巧(履歷撰寫、面試技巧) /自信心建立與就業激勵
17.班會(2小時):/班務經營、授課目標/學員就業需求
權益說明

一、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者,補助全額訓課費用。

二、除上述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程者外,各職前訓練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三、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3.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4.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6.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7.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9.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0.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四、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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