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 計畫名稱: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訓練學程模式
  • 類別:(大專)二、申請階段
序號 問與答 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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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一)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的訓練期間及申請期程為何? 若期程上來不及的話可以再補送嗎?

A: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訓練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申請補助單位為辦理工作崗位訓練而有延長訓練期間需要時,應敘明理由送分署評估,經分署同意後,訓練期間得延長1年。 申請期程由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公告之。申請時應以校為單位,函文備齊申請計畫應備文件,送至各分署,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未於公告之受理申請期間內寄送者不得進入審查,亦不可再補送。

1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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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二)如何尋找關鍵就業力課程的師資?

A:請於「在職訓練網」關鍵就業力課程專區的課程師資介紹或課程師資搜尋中查詢,可依授課單元或區域別進行尋找合適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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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三)計畫書中經費編列有分補助款和自籌款,在計畫中經費規劃表可以寫在同一行嗎?

A:補助款和自籌款可以寫在同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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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四)申請實務學程模式或訓練學程模式時,「就業學程申請計畫彙總表」是否需分開填寫彙總表?

A:是。實務學程模式、訓練學程模式必需分別填寫彙總表,並以「校」為單位發文。

1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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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五)申請學程計畫時,須檢附那些文件?工作崗位訓練單位的證明文件需要公司蓋章嗎?

A:1、申請學程計畫時,需檢附申請計畫書、產學合作契約影本及工作崗位訓練單位證明文件。 2、前述工作崗位訓練單位證明文件如下,請擇一檢附: (1)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法立案、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3、工作崗位訓練單位證明文件需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印與經手人章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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