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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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名稱: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 類別:(雙軌) 三、經費補助
序號 | 問與答 | 更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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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訓練生有多少補助金額? A:1.依各校招生甄選委員會訂定招生簡章之學費為準進行補助,其金額依身分別可分為: (1).一般生:補助1/2學費。 (2).特殊身分生:依本計畫規定全額補助學雜費。 A.身心障礙者本人。 B.低收入戶。 C.原住民訓練生。 2.何謂津貼?如何計算? (1).本計畫訓練生係屬勞動基準法之技術生,訓練期間由事業單位發給訓練生生活津貼。 (2).本計畫規定,津貼金額由事業單位每月定期以實際訓練日數或時數按月支給,且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標準(11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之月薪為24,000元)。 |
11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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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要怎麼申請補助款?補助金額多少?須備齊哪些文件? A:訓練單位依款項申請期限檢附下列資料函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審查,經分署審查通過,分署將款項撥付至訓練單位指定匯款帳戶,倘若逾期未提出申請款項,經分署通知仍未申請者,則分署得不予補助。 1.事業單位: 補助金額: (1)高職學制:每位訓練生第1年補助新台幣2萬元、第2年補助新台幣1萬元,合計3萬元。 (2)二專與四年制學制:每位訓練生第1年補助新台幣1萬5,000元。 (3)二技學制:不予補助。 須備齊文件: (1)申請公文。 (2)請款憑證及指定匯款帳戶資料。 (3)訓練生名冊。 (4)工作雙週誌檢核表。 (5)訓練雙週誌(正本1份,採線上檢核者無須檢附)。 (6)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的項目及金額。 (7)其他必要文件。 2.合作學校: 補助金額: (1)訓練生在學總人數1~50人,每期分計請領金額50,000元;每年分計請領金額100,000元 (2)訓練生在學總人數51~100人,每期分計請領金額100,000元;每年分計請領金額200,000元 (3)訓練生在學總人數101~150人,每期分計請領金額150,000元;每年分計請領金額300,000元 (4)訓練生在學總人數151~200人,每期分計請領金額200,000元;每年分計請領金額400,000元 (5)訓練生在學總人數201人以上,每期分計請領金額250,000元;每年分計請領金額500,000元 扣款機制: 一、訓練生離退率介於11%~20%(含20%)者,扣該年度補助款20%。 二、訓練生離退率超過20%者,扣該年度補助款50%。 備註: 一、本經費預計於每年11月30日前辦理結報經費作業。倘訓練生離退率達11%(含)以上須扣款者,於第2期撥款時自補助款額度中扣除。 二、離退率之計算公式:當年度訓練生離退人數/當年度訓練生總人數(含當年度畢業生)*100%。 三、離退率期間之計算:自每年度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須備齊文件: (1)申請公文。 (2)領款收據(各校之正式收據)。 (3)訓練生名冊。 (4)訓練生補助款請領清冊及相關文件。 (5)學期課程表。 (6)申請補助計畫書(內容須含計畫目標、主/協辦單位、辦理時間或期程、服務對象、人數、計畫內容及執行方式、預期效益)。 (7)經費概算表。 (8)其他必要文件。 |
108/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