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專班(職前)

班別基本資料
班級名稱 工業產品設計與AI智慧行銷應用班第01期
班級代碼 133914
訓練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成人教育認證協會
訓練起訖日 112/10/16 - 112/12/15 目前報名人數 32
上課地點所在 (807)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287號9樓 訓練學員數 30
訓練目標
課程目標 (ㄧ)學科:培養學員具備2D/3D製圖、工業建模設計、自動化資料處理與智慧行銷概念,讓學員更了解AIoT影響產業轉型的思維。 (二)術科:透過電腦輔助繪圖軟體進行工業設計與建模工作,並學習3D建模與動畫實作,將產品設計概念具體展現;除此之外,結合現今AI技術,學習精準行銷自身產品,讓學員不只擁有產品研發技能,更能建置網站平台智慧行銷。 (三)品格:培養學員正確就業態度職場倫理,使其具備抗壓、勤奮及負責的敬業態度。
就業展望 學員於課程結訓後,已具備機械製圖、工業設計、3D模型製作及AI智慧行銷等技能,未來可進入職場就業如機械設計、製圖工程師、工業產品設計師、產品行銷工程師、數位行銷人員…等等。
班級資料
訓練費用-政府負擔 25296 元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 6324 元
報名起訖日 112/08/02 00:00:00 ~ 112/10/03 23:59:00 訓練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成人教育認證協會
甄試日期 112/10/06 聯絡窗口 陳柏嘉
訓練起訖日 112/10/16 - 112/12/15 聯絡人電話 07-3227272
訓練時段 日間(上午或下午)
訓練時數 360 小時
上課地點所在地 (807)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287號9樓
參訓資格
年齡 15-不限
學歷 不限
其他條件
其他條件
其他條件
課程內容
大綱 1.性別平等課程(4小時):1.就業前準備及技巧 2.就業市場與趨勢分析 3.求職面試與履歷撰寫技巧 4.個人適性分析
2.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8小時):1.性別與日常生活 2.特殊專業領域的性別議題 3.職場性別平權與性騷擾防治 4.平衡家庭與工作觀念
3.勞動法令概論(4小時):1.職災與社會保險 2.薪資結構及相關稅法實務 3.勞基法與勞動契約 4.勞保勞退職災實務
4.聯網介紹與智慧機械概論(4小時):1.物聯網介紹 2.工業4.0 3.物聯網通訊現況與協定 4.智慧製造與管理
5.人工智慧應用(8小時):1.認識人工智慧 2.人工智慧的發展趨勢 3.Python在AI的應用
6.工程圖學(8小時):1.圖學與工程學關係 2.工程圖學的意義與知識 3.圖學語言 4.工程圖學識別 5.製圖與識圖
7.資料處理與數據分析理論(4小時):1.資料處理和數據分析的定義和重要性 2.數據分析於產業的應用案例
8.3D建模概論(16小時):1.3D概論說明 2.建模觀念建立 3.2D平面到3D建模流程
9.AutoCAD基礎繪圖介紹(24小時):1.認識AutoCAD與常用2D繪圖軟體 2.基本圖面與編輯指令 3.測量與性質修改 4.常用圖塊編修與出圖操作
10.電腦製圖證照與選擇(28小時):1.TQC繪圖證照 2.ACP國際認證 3.其他證照介紹
11.Python數據分析應用(40小時):1.Python大數據分析 2.認識機器學習與影像辨識 3.雲端平台與Docker技術
12.行銷數據資料分析(36小時):1.數據篩選與分析 2.資料表關聯性 3.數據圖表說明與分析
13.AI精準行銷應用案例(16小時):1.AI技術在電商和行銷領域中的優勢和應用場景 2.使用AI撰寫行銷文案、商品文案 3.使用AI進行產品主要受眾分析
14.行銷網站開發與設置(40小時):1.後臺環境建置 2.前端開發基礎 3.前端框架 4.網站前後台安全性
15.智慧行銷整合應用(16小時):1.網站前後端整合應用 2.成果發表
16.AutoCAD機械製圖(40小時):1.AutoCAD繪圖環境 2.2D基礎繪圖練習 3.常用指令與尺寸標註 4.3D繪圖技巧 5.機械製圖與出圖
17.3D建模實作(24小時):產品設計實作:空間建模、傢俱、家電、印章、3C產品、交通工具…
18.成品簡報與動畫製作(12小時):場景規劃&鏡頭架設:模型輸出、介紹簡報、動畫展示
19.模型渲染成示意圖(12小時):渲染軟體教學&實作:光、影介紹、材質設定調整、渲染出圖
20.專題實作與整合應用(16小時):軟體整合、產品美編製作
權益說明

一、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者,補助全額訓課費用。

二、除上述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程者外,各職前訓練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三、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3.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4.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6.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7.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9.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0.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四、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