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專班(職前)

班別基本資料
班級名稱 AI應用部署工程師班第01期
班級代碼 133890
訓練單位 緯育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起訖日 112/05/22 - 112/08/24 目前報名人數 54
上課地點所在 (104)臺北市中山區遠距授課,南京東路三段219號5樓 訓練學員數 30
訓練目標
課程目標 1. 會運用Python進行資料收集、網路爬蟲、資料清理、數據分析。 2. 會運用Python矩陣計算與資料處理相關模組的能力,如 Numpy、 Pandas、Scipy等。 3. 會使用Tableau或相關軟體進行數據視覺化的能力。 4. 學習LINE Bot部署、基礎概念與開發實戰,作為基礎前端的能力之一。並於日後可利用LINE Bot作為簡易的AI串接工具。 5. 了解Regression、Classification、Clustering 相關演算法原理。 6. 會用Scikit-learn 進行如Logistic Regression、SVM、Decision Tree等Machine Learning 的實作。 7. 會用Keras-TensorFlow 進行DNN、CNN、RNN實作。 8. 掌握機器學習與深度學習的演算法後,能套用在資料探勘、電腦視覺等技術領域上。 9. 運用Python程式語言與資料庫結合,製作資料庫應用程式,譬如會員系統和文章搜尋系統等。 10. 使用OpenCV進行電腦影像處理,如邊緣偵測、白平衡、模糊化、銳利化和二值化等等。 11. 提供雲端憑證讓學員AI雲端部署課程,將AI技術透過雲端實現運算與資料處理,亦可同時實作本地AI模型製作圖像劇情機器人及雲端AI模型製作引導型機器人。 12. 了解資料視覺化基本知識,實作專題時,能完成更具商業概念與規劃的作品。 13. 了解微軟Azure AZ-900基礎雲端入門實務與服務、AI-900人工智慧雲端服務與認證內容。 14. 完成專案開發個人實作與團體合作之能力。
就業展望 AI工程師、數據分析師、爬蟲開發工程師、資料工程師、資料科學家、人工智慧軟體應用工程師、科技業產品經理、AI演算法應用工程師、AI演算法工程師、影像辨識工程師等。
班級資料
訓練費用-政府負擔 53000 元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 9800 元
報名起訖日 112/01/09 00:00:00 ~ 112/05/05 17:30:00 訓練單位 緯育股份有限公司
甄試日期 112/05/10 聯絡窗口 林小姐
訓練起訖日 112/05/22 - 112/08/24 聯絡人電話 02-66414002
訓練時段 日間(上午或下午)
訓練時數 325 小時
上課地點所在地 (104)臺北市中山區遠距授課,南京東路三段219號5樓
參訓資格
年齡 15-不限
學歷 專科(含)以上
其他條件 1. 以年滿15歲至29歲以下具工作意願且結訓後有立即往資料科學、AI應用等相關領域就業意願者青年失業者優先。訓練對象如招生未足額時,得開放最多30%之參訓名額與一般失(待)業民眾參訓。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不得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其他條件 2. 能提供課程相關線上或線下學習紀錄,能證明自己有強烈學習動機者尤佳。
其他條件 3. 本班採遠距授課,同學需自備電腦及視訊設備及良好的網路及安靜環境進行學習。
課程內容
大綱 1.Python基礎(28小時):基礎語法說明與實作
2.爬蟲程式設計與資料庫(21小時):分析並規劃資料表、結合資料庫與網路爬蟲程式設計
3.Tableau資料視覺化(12小時):透過Tableau進行資料視覺化並設計易讀儀表板
4.OpenCV影像數據處理與辨識(21小時):影像數據操作、OpenCV影像處理與相關辨識實作
5.機器學習(30小時):基礎機器學習觀念和練習,並利用實作Kaggle線上題目加深學習
6.深度學習(28小時):基礎深度學習觀念和練習,對模型進行分析與調整基礎操作
7.進階深度學習(49小時):深度學習觀念深化,協助並確認學員是否能應用該模型於專題
8.AI文創雲端機器人小幫手(28小時):實作雲端AI模型製作引導型機器人
9.AI雲端部署實作(12小時):實作AI部署到雲端、實現跨雲部署
10.專題訂定輔導(9小時):專題主題確認,和輔助修正專題方向
11.專題實作指導(24小時):指導專題製作使用到的AI模型及實務建立方式
12.Azure入門實務與AZ-900認證(9小時):雲端服務基本概念、Azure核心服務及管理工具、AZ-900認證輔導
13.AI-900人工智慧雲端服務與認證(9小時):微軟AI雲端服務概要、不同類型服務功能與應用、AI-900認證輔導
14.產業應用演講(4小時):聘用業界顧問講師介紹AI應用之產業概況
15.就業市場趨勢(6小時):市場分析、分享未來相關職缺所需技術
16.職涯規劃(3小時):針對學員情況進行職涯規劃建議提供
17.結訓專題指導(6小時):結訓前專題驗收指導簡報建議等。
18.專題預報(6小時):成果發表前針對學員不足的地方進行指導和協助
19.性別平等(3小時):性別平等及勞工安全衛生宣導
20.ESG在人力資源實務應用(6小時):ESG對企業與員工影響、ESG的企業案例介紹
21.教務管理規定(1小時):教務管理、課程教務宣導
22.專題說明與發表演練(7小時):介紹專題製作,及進行正式專題發表前演練與模擬面試
23.履歷輔導(2小時):協助同學進行履歷調整及履歷撰寫給予輔導建議
24.求職技巧(1小時):求職面試技巧簡介
權益說明

一、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者,補助全額訓課費用。

二、除上述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程者外,各職前訓練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三、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3.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4.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6.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7.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9.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0.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四、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