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專班(職前)

班別基本資料
班級名稱 國際行銷數位人才培訓班第01期
班級代碼 133855
訓練單位 致理學校財團法人致理科技大學
訓練起訖日 111/07/11 - 111/09/02 目前報名人數 38
上課地點所在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 訓練學員數 30
訓練目標
課程目標 為培育國際行銷數位人才所需之職業技能,面對不確定性未來的職涯規劃,因此規劃國際行銷數位人才培訓班課程提供學員如何面對新技術應用的衝擊,透過國際行銷數位人才培訓班課程,讓學員培養、練習,轉動思維成主動的模式。 讓學員瞭解自己及工作的世界,培養適應職場環境的職能,協助學員做前瞻性的規劃與職涯選擇,促進學員自主學習並能安排字的設定的方向行動。
就業展望 社群經營系列課程,訓練學員撰寫文案之專業技能,並能實際應用在行銷業務上,以輔導參訓學員取得專業證照,協助學員就業,以達成學員的成就需求。 協助學員觀察統計數據,預測消費者行為,評估客戶滿意度,進而使學員從事相關的地方觀光產業,節慶活動的企劃,形象廣告的製作,商品的發表表或展覽,國際貿易展等活動。 透國國際行銷數位人才培訓班,協助學員瞭解就業市場的趨勢,職場的資訊,進而提升學員的職業競爭力。職涯輔導課程,以人生設計的切入思考,帶領學員跳脫局限性思維,展望定義屬於自己的豐盛人生局面。最後協助學員從職涯發展層面的具體策略來準備求職文件與行動方針。
班級資料
訓練費用-政府負擔 23466 元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 5867 元
報名起訖日 111/04/11 00:00:00 ~ 111/06/27 17:00:00 訓練單位 致理學校財團法人致理科技大學
甄試日期 111/07/04 聯絡窗口 王小姐
訓練起訖日 111/07/11 - 111/09/02 聯絡人電話 02-22580763
訓練時段 日間(上午及下午)
訓練時數 300 小時
上課地點所在地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
參訓資格
年齡 15-不限
學歷 不限
其他條件 以年滿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
其他條件 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均可參訓,無特殊條件。
其他條件 開班條件:具青年身分(29歲以下)參訓者人數達70%,如有招生未足額時,得開放最多30%之參訓名額予一般失業民眾參訓。
課程內容
大綱 1.A1.教務管理(1小時):1. 培訓目標 2. 課程時程及實施方式 3. 授課教師及助教名單 4. 授課書籍用品項目清單 5. 就業資訊以及輔導方式 6. 職訓生活津貼申領須知 7. 教學生活管理
2.A2.性別平等課程(3小時):3. 性別工作平等 4. 防治職場性騷擾 5. 就業反歧視
3.A3.就業市場趨勢說明課程(3小時):1. 就業市場分析 2. 未來發展方向
4.A4.求職技巧課程(1小時):1. 面試事前準備 2. 面試技巧
5.A5.職涯規劃課程(2小時):1. 生涯規劃 2. 職涯探索
6.A6.文書軟體操作實務(2小時):Microsoft 文書處理
7.A7.職業道德與職場工作倫理(2小時):1. 職場道德 2. 職場工作倫理
8.A8.專題講座(6小時):企業實戰分享
9.B1. SEO基礎入門(4小時):1.什麼是 SEO 2.為什麼要做 SEO 3.多版位行銷概念
10.B2. 內容行銷與產出概論(4小時):1.為什麼要做內容行銷? 2.內容行銷是什麼? 3.內容行銷的 PDCA
11.B3. YouTube影音行銷(4小時):YouTube影音行銷
12.B4. Google Ads 廣告-架構介紹(8小時):Google Ads 廣告-架構介紹
13.B5. Google Ads 廣告-網站數據分析(8小時):Google Ads 廣告-網站數據分析
14.B6. 療癒困境中的自己(4小時):療癒困境中的自己
15.B7. 阿德勒心理學在關係與職場的運用(4小時):阿德勒心理學在關係與職場的應用
16.B8. 上場求職前的自我整理術(4小時):上場求職前的自我整理術
17.B9. 自己的人生自己設計(4小時):自己的人生自己設計
18.B10.社群媒體全技能創作概論(4小時):瞭解社群媒體
19.B11.社群文案分析(4小時):社群文案分析
20.B12.社群經營Facebook(4小時):1.Facebook粉絲專頁經營實務 2.Facebook後台數據概況分析
21.B13.社群經營Instagram(4小時):Instagram經營與實務
22.B14.社群經營電商直播實作(10小時):1.YouTube經營與實務 2.社群直播技巧與認識
23.C1. 內容行銷與產出實務(24小時):1.主題規劃 2.內容具體產出
24.C2. Youtube影音行銷與SEO優化實務(30小時):1. Youtube影音行銷 2. SEO優化實務
25.C3. Google Ads 廣告-關鍵字實務操作(8小時):Google Ads 廣告關鍵字實務操作
26.C4.大腦體操、漸進肌肉放鬆及其他感官式焦慮管理方法(4小時):大腦體操、漸進式肌肉放鬆及其他感官式焦慮管理方法
27.C5.修練職場關係力技巧(4小時):修練職場關係力技巧
28.C6. 探索職涯定位、建構職涯藍圖(4小時):探索職涯定位、建構職涯藍圖
29.C7. 自己的人生自己設計(4小時):自己的人生自己設計工作坊
30.C8.求職履歷、自傳撰寫要點指導(8小時):求職履歷、自傳撰寫要點
31.C9.社群媒體全技能創作實務(24小時):1.活動企劃發想與執行 2.經紀接洽與溝通技巧 3.職涯選擇與自媒體實務 4.導購與產品變現 5.節目製作與腳本概念 6.戲劇劇本編寫實務
32.C10.社群經營吸睛小編文案技巧(24小時):1.找出你的社群TA 2.文案吸睛標題怎落筆 3.如何創造吸引人想看下去的慾望 4.爆紅文案分析 5.創造屬於自家風格的發文方式 6.創意文案實際演練
33.C11.成功的FB行銷案例分享與介紹(16小時):成功的FB行銷案例分享與介紹
34.C12.手機攝影行銷實務(24小時):1.用照片幫行銷說故事 2.拍攝需要的簡易拍照工具 3.善用構圖法則讓照片更有美感 4.光線與室內拍攝技巧 5.善用手機APP讓照片更加分 6.靈活運用@標記和#標籤
35.C13.Youtube影片實作剪輯(36小時):1.基礎手機影音剪輯概念建立 2.基礎剪接流程 3.無版權音樂哪裡找 4.視覺更加分善用速度轉變 5.製作字幕與標題讓觀看更舒適 6.影片實作剪輯
權益說明

一、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者,補助全額訓課費用。

二、除上述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程者外,各職前訓練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三、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3.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4.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6.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7.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9.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0.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四、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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