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專班(職前)

班別基本資料
班級名稱 電商數位行銷人才培訓班(遠距線上教學)第01期
班級代碼 123843
訓練單位 弘光科技大學
訓練起訖日 110/10/29 - 110/12/30 目前報名人數 21
上課地點所在 (408)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十二街292號3樓 訓練學員數 20
訓練目標
課程目標 1.教導學員完整的網路企劃觀念與執行流程,進而深入創意發想提案技巧與公關,系統性的帶入教學,提升個人企劃競爭力。 2.培訓學員具備網路社群行銷等實務技能,激發學員創意、行銷策劃、社群經營技巧、直播構思與技巧,在網路市場更具備全方位的數位行銷能力。 3.專業師資實戰經驗教學分享,建立學員專業知識與實務經驗能力,掌握電子商務技術精隨,進而網路行銷發展。
就業展望 1.網路行銷企劃人員2.電子商務3.網路行銷及維護人員4.社群平台行銷企劃5.網紅6.關鍵字廣告企劃
班級資料
訓練費用-政府負擔 24524 元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 6131 元
報名起訖日 110/09/28 00:00:00 ~ 110/10/20 17:00:00 訓練單位 弘光科技大學
甄試日期 110/10/22 聯絡窗口 陳綉燕
訓練起訖日 110/10/29 - 110/12/30 聯絡人電話 04-23268880
訓練時段 日間(上午及下午)
訓練時數 238 小時
上課地點所在地 (408)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十二街292號3樓
參訓資格
年齡 15-不限
學歷 國中(含)以上
其他條件 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並不得招收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自營作業者或在職者參訓。 (報名參訓須以結訓後直接就業為目標,無就業意願或有升學計畫者請勿報名。)
其他條件
其他條件
課程內容
大綱 1.就業市場趨勢分析(2小時):行銷企劃就業市場分析
2.求職技巧(2小時):●求職準備與求職途徑●行銷自己-履歷撰寫技巧●如何保持行銷企劃人職場觀
3.生涯輔導(1小時):●職業輔導●職涯輔導●生涯輔導
4.公共心理衛生(3小時):●心理評估及需求●心理調適與紓壓技巧
5.性別平等(2小時):●工作上的性別歧視●工作上的性別平等
6.人際溝通(2小時):●雙贏人際溝通技巧●同理心傾聽
7.網路消費者行為(12小時):●網路消費特性 ●消費動機分析 ●影響因素
8.網路行銷策略實務概念(17小時):●建立品牌的網路形象-網路企業識別 ●網路行銷策略-PDCA與銷售漏斗-制定網路行銷策略 ●產品與價格策略-選品與上架 ●網路通路(電商平台)特性與合作通路管理技巧
9.網路傳播計畫(18小時):●常見的網路行銷廣告運用與案例分析 ●CRM與網路直效行銷(EDM) ●常見自媒體/社群平台的運用範圍與案例分析(官網、Blog、FB、IG、我的商家、Messager、Youtube、Linkedin等)
10.實虛整合行銷心法(4小時):●實虛整合行銷技巧 ●實務案例分析 ●整合行銷企劃技巧 ●透過線上線下整合行銷的運用帶來營收
11.網路視覺傳達(7小時):●基礎構成之美 ●基礎色彩原理 ●版面風格設計法則 ●案例分享
12.網路活動企劃(17小時):●各類企劃概念介紹 ●企劃流程及規劃 ●企劃草擬階段 ●企劃前期階段 ●企劃宣傳階段 ●案例實務說明 ●企劃練習撰寫
13.媒體宣傳技巧(17小時):●新聞稿撰寫技巧與練習 -訂主題、下標、內容撰寫 -新聞稿練習 ●網路媒體合作與公關經營-網路媒體合作方式說明 -處理網路輿情 ●KOL行銷技巧 -企劃KOL行銷方向 -KOL合作溝通技巧
14.網路廣告實務(17小時):●Google關鍵字/多媒體聯播網廣告實務 -廣告的運用 -文案與圖片的技巧 ●直播的特性與案例分析 -直播平台介紹 -直播案例分析與技巧 ●影音媒體行銷與運用(Youtube) -如何運用影音行銷宣傳
15.網路小編養成術(17小時):●facebook/Instagram自媒體經營實務練習 -品牌範例分析 -擬定主題、撰文技巧、投放廣告技巧 -FB/IG po文練習 ●Line@經營實務與自動機器人回覆案例 -Line@運用範圍與技巧
16.創意思考與網路文案撰寫技巧(17小時):●創意思考與創造議題 -透過遊戲學習腦力激盪 -創意思考練習 ●網路文案撰寫技巧 -文章結構、詞彙的定位、下標題技巧 -文案練習
17.電商網路行銷趨勢與應用(9小時):●電子商務的發展與策略應用 ●日本樂天個案討論 ●最佳化的廣告安排探討 ●阿里巴巴創業個案討論
18.網紅經濟與SEO關鍵字討論(3小時):●網紅經濟-我家網個案討論 ●SEO技術討論與研究 ●網路良性獲利循環討論
19.手機商業攝影(23小時):藉由手機商品拍攝美學,教導學員如何透過鏡頭,增加商品價值,並於網路行銷吸引消費者目光。 ●拍攝技巧與概念 ●構圖技巧與主題場景教學 ●打燈技巧與運用 ●攝影道具搭配要領 ●風格實境空間練習與指導
20.自媒體實務演練(10小時):●自媒體概論 ●個人能力分析:單兵作戰或找尋夥伴 ●選定適合自己的平台:平台分析 ●社群營銷定位與市場分析 ●基本實務操作:申請、設定及操作
21.自媒體口語表達(3小時):●直播主持經驗分享 ●如何加強咬字 ●逐字稿撰寫 ●說話之運用
22.微影片手機拍攝及剪輯(21小時):●手機拍攝的技巧(攝影機運動、分鏡拍攝) ●採訪拍攝技巧、課堂實拍 ●文稿寫作、配音及自拍 ●剪接App實作一( InShot ) ●剪接App實作二(上字配樂、成品完成)
23.自媒體專題製作(14小時):●新手攝影學-手機應用 ●攝影棚的生成 ●數位影音從零到一 ●網路直播節目製作成果發表
權益說明

一、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者,補助全額訓課費用。

二、除上述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程者外,各職前訓練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三、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3.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4.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6.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7.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9.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0.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四、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