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專班(職前)

班別基本資料
班級名稱 遙控無人機專業班第01期
班級代碼 123799
訓練單位 致理學校財團法人致理科技大學
訓練起訖日 110/09/06 - 110/11/03 目前報名人數 42
上課地點所在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 訓練學員數 30
訓練目標
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 本課程規劃以「無人機+AI智慧科技應用」在智能巡檢及相關後製應用導向為主,以培訓服務應用產業中實務應用人才為標的,聚焦於「AI無人機智慧科技」與「實務運用」二大主軸,以服務業專業為基礎,依行業別導入產業智慧科技於實務運用為培訓目標,課程內容將導入業界實際整合模式與案例應用,包含公共防疫、土木營建、智能倉儲與物流、智能巡檢、賽事活動等等,促成產業實際落地應用,使學員具備無人機實操與AI在行業智慧應用相結合的運用能力,進而提升職業競爭力。
就業展望 就業展望: 面對台灣各行業無人機專業飛手的巨大需求,及隨著台灣MIT無人機先進解決方案向新南向市場的輸出而所需的專業人才,台灣還有很大的人才缺口。未來學員在修習完本課程後,即可從事土木營建相關從業技術人員、 無人機賽事活動相關從業人員、製作業、零售業、電商業、第三方物流服務業、倉儲業從業技術人員、警政、消防、防疫、地方政府、農藥代噴技術人員等工作,以及在上述職類中參與進行無接觸服務之任務。
班級資料
訓練費用-政府負擔 32426 元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 8107 元
報名起訖日 110/06/14 00:00:00 ~ 110/08/23 17:00:00 訓練單位 致理學校財團法人致理科技大學
甄試日期 110/08/26 聯絡窗口 林申恩
訓練起訖日 110/09/06 - 110/11/03 聯絡人電話 02-2257-6167#4205
訓練時段 日間(上午及下午)
訓練時數 320 小時
上課地點所在地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
參訓資格
年齡 15-不限
學歷 高中/職(含)以上
其他條件 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均可參訓,無特殊條件。
其他條件 對於無人機技術和 AI 有熱忱者。
其他條件 開班條件:具青年身分(29歲以下)參訓者人數達70%,如有招生未足額時,得開放最多30%之參訓名額予一般失業民眾參訓。
課程內容
大綱 1.教務管理規定(1小時):教務管理規定
2.性別平等(3小時):性別平等
3.就業市場趨勢分析與求職技巧(8小時):藉由邀請營建及流通企業高階主管進行專題職涯講座,認識此產業特性與應有之從業態度,強化學員就業準備與媒合,涵蓋就業求職技巧。
4.無人機法規及行業應用基本概論(12小時):無人機法規及基本概論、瞭解相關民航規章、瞭解空域知識和空域運行要求、無人機行業應用方式、案例及未來發展、無人機基本飛行知識、無人機概論、組裝相關電學、工具介紹與安全宣導。同時,輔導同學報考交通部民航局「無人機專業學科證照」
5.永續智能物流模式與應用(36小時):低碳物流、智能物流、綠色物流、智能巡檢、無人倉儲案例分析、無人機物流案例分析
6.AI影像辨識、物件偵測(24小時):AI人工智慧產業介紹、視覺化模組工具介紹、AI影像辨識、物件偵測的數據影像分類。
7.AI與無人機的軟硬體整合應用(36小時):無人機榙載多元感測器介紹及軟體運用、無人機採集資料特點、如何利用視覺化工具標記資料特徵資料導入AI模型的梳理作業。
8.無人機科技展演服務應用 (32小時):透過程式控制,掌握無人機群飛式科技展演規劃,培養群飛科技展演人才
9.無人機專業操作飛行訓練(48小時):專業基本、專業高級術科完整流程操作演練,包含:定點起降及四面停懸、8字水平圓、矩形航線、儀表飛行或興趣點飛行、姿態模式練習、系統知識問答、360度檢查、緊急程序處置等實操飛行訓練。同時,輔導同學報考交通部民航局「無人機專業基本級、專業高級術科證照」
10.四旋翼機無人機組裝與測試(24小時):認識無人機的組裝原理、細部構造、機電控制組件、無人機的基本飛行操控、調校等;本課程以「PixHawk開源無人機飛控電腦與任務規劃」為主題,從無人機的零組件介紹、無人機零件、模組測試,到無人機的組裝、參數調整到故障排除與維修保養操作實務,帶領大家具備行業應用的專業客製化無人機的組裝與測試的基本能力。
11.無人機空拍應用技術演練(32小時):空拍無人機的飛行功能、相機設定、構圖美學運鏡技巧;航拍剪輯技巧及軟體運用、影片後製調色、影片配樂及網絡分享&空拍運鏡實操訓練、無人機空拍作業之數據採集應用技術演練。
12.無人機專業航測應用技術演練(24小時):無人機測繪目的、種類及主要的無人機測繪方式、案例及未來發展、無人機航測器材介紹及軟體運用講解及分組戶外測繪實操技巧基礎實操訓練、3D 建模後製技巧及軟體運用實操。
13.AI無人機模型專題實作(40小時):AI無人機自動飛行偵測應用技術演練、物件偵測AI模型實作搭建、無人機影像辨識與數據影像分析、如何利用視覺化工具標記資料特徵資料導入AI模型的梳理作業、AI模型專題實作(以土木營建、公共防疫、智能倉儲與物流管理為例)(1、口罩正確佩戴辨識;2、體溫感測臉部辨識;3、社交安全距離辨識;4、人臉辨識-考勤;5、倉儲盤點)
權益說明

一、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者,補助全額訓課費用。

二、除上述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程者外,各職前訓練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三、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3.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4.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6.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7.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9.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0.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四、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