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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留住資深專業外籍機構看護工
- 計畫名稱:各計畫適用
-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 發布日期:112/03/02
- 瀏覽人數:1280
❗善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留住資深專業外籍機構看護工❗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聘僱社福類移工的雇主,依規定轉任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適用對象也包括取得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學生。
⭐完整新聞稿:https://gov.tw/Xp7
✏️機構雇主如將技術成熟的資深移工或在臺取得副學位以上的僑外學生轉任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
✅不用受移工在臺工作年限限制。
✅不須再繳納就業安定費。
✅不會排擠機構雇主原聘僱移工名額,還可依規定將轉任後的原移工名額繼續聘僱另一位移工。
✅機構雇主如以每月新臺幣31,000元以上經常性薪資僱用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更可以免備繼續教育和語言能力等技術證明文件。
👉更多訊息可至「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查詢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
👉或電洽電話服務中心(02)899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