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專班(職前)

班別基本資料
班級名稱 韌體工程師專業班第01期
班級代碼 133887
訓練單位 資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起訖日 112/06/26 - 112/09/27 目前報名人數 35
上課地點所在 (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390號2-3樓 訓練學員數 30
訓練目標
課程目標 1.培養學員逐步養成嵌入式Linux 系統、Linux 程式設計、Linux 驅動程式開 發、嵌入式Android系統等實作技術之能力。 2.培養學員具備撰寫與設計韌體程式之專業職能。
就業展望 1.可以從事嵌入式系統設計、Linux 平台應用程式設計、資訊家電(IA)設計 、 Linux及 Android平台驅動程式設計等工作。 2.至企業擔任韌體設計工程師、韌體開發工程師、物聯網工程師、嵌入式工程師等。
班級資料
訓練費用-政府負擔 37600 元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 9400 元
報名起訖日 112/01/03 12:00:00 ~ 112/06/09 12:00:00 訓練單位 資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甄試日期 112/06/13 聯絡窗口 聶孜穎
訓練起訖日 112/06/26 - 112/09/27 聯絡人電話 (02)6631-6588
訓練時段 其他(例:上午及晚上)
訓練時數 399 小時
上課地點所在地 (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390號2-3樓
參訓資格
年齡 15-不限
學歷 大學(含)以上
其他條件 1.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均可參訓,但以年滿15歲至29歲以下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青年失業者優先。
其他條件 2.需具有Windows基本常識。
其他條件
課程內容
大綱 1.就業市場趨勢(3小時):從數位人才出發,到軟體開發工程師、軟體測試開發工程師等職缺,介紹所須具備的職能以及目前的就業市場趨勢。
2.環境永續發展ESG(6小時):本課程將學習ESG的知識,專注於瞭解綠色轉型的需求與綠色轉型的商機,學員將可在此課程中了解綠色轉型的整體概念!
3.期末專題製作(54小時):學員專題親自實作,透過期末專題的製作以驗收學員於整個學習期間的成效。
4.嵌入式Android系統(36小時):1. Android應用程式概論及框架 2. android應用程式的基本控制 3. android應用程式的設計方法 4. android系統概論 5. android系統開發概論 6. android的linux核心與驅動程式 7. android的底層函式庫和程式 8. android的java虛擬機和java環境 9. android的gui系統 10. android的audio系統 11. android的video輸入輸出系統 12. android的多媒體系統 13. android的電話系統 14. android的網路連線系統 15. android的感測器系統
5.術科練習實作(60小時):上機實作時間,複習或預習上課所教內容,練習及完成講師所出作業,同學之前互相討論及檢討專題的進度。
6.專題指導(48小時):解決學生在專題製作上碰到所需問題,透過 Code Review 提升學員程式品質
7.專題發表(3小時):成果展示,透過團隊及個人簡報及實機演練的方式介紹幾展示這段學習的學習成果及廠商徵才
8.專題觀摩及預演(6小時):觀摩前期學員專題,透過專題觀摩,讓學員更清楚知道期末專題的準備方向,讓學員更熟練專題簡報與Demo的技巧
9.教務管理規定說明及導師時間(3小時):說明培訓目標、課程安排實施方式、課表及授課講師名單、全期應發給學員材料(書籍)用品項目清單及時程、就業資訊以及輔導就業方式、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領須知、教學生活管理等有關參訓者權利義務之規定等
10.性別平等(3小時):本課程係配合勞動部強化各班次參訓學員性別工作平等認知所規劃之課程,課程以實體課程教學為主,輔以影片,講授內容包含「性別工作平等」、「防治職場性騷擾」、「就業反歧視」等主題
11.職涯規劃及求職面試技巧(3小時):透過職場講座,讓學員更瞭解履歷與自傳的撰寫要領。透過模擬面試,讓學員提早演練並熟悉面試之道
12.Linux 系統管理實作(15小時):1. 磁碟管理。 2. 使用者與群組管理。 3 查詢系統說明。 4. 程序控制與管理。 5. 遠端管理圖形介面工具。 6. 檔案壓縮與解壓縮。 7. X視窗系統。 8. 印表機管理
13.Linux 系統管理基礎(15小時):1. 安裝。 2. 文字模式安裝。 3. 磁碟分割。 4. 系統救援模式與移除。 5. 檔案系統管理
14.C語言程式設計(36小時):1.程式設計概論 2.軟體開發步驟 3.C語言資料形態 4.運算子 5.流程控制 6.函數 7.指標與陣列 8.輸入/輸出 9.結構 10.動態記憶體配置 11.巨集 12.檔案操作 13.條件編譯
15.Android程式設計(36小時):1.Android應用程式框架平台基礎介紹 2.安裝Android開發工具與模擬器使用 3.視覺化元件的基礎用法 4.自製遊戲視覺化元件 5.畫面佈局與程式狀態管理 6.以資源檔讓遊戲參數化 7.操控遊戲的人機介面 8.動畫與繪圖 9.資料庫使用 10.多媒體Mediaplayer服務應用 11.藍芽通訊介面 12.SMS/MMS通訊介面 13.地圖與定位服務
16.Java程式設計(36小時):1. 程式語言概說。 2. 運算式、程式敘述、與流程控制。 3. Java Class語法。 4. Java基本語法。 5. 封裝、繼承、多型。 6. Java例外處理。 7. 存取控制、方法覆寫、方法覆載、Java Interface語法 8. 執行緒。 9. Collection。 10. Java基本檔案I/O。 11. JDK5.0/6.0的新增語法
17.Linux驅動程式設計(36小時):1.Linux核心運作流程介紹及重要邏輯追蹤 。 2.核心模組程式的撰寫。 3.Character device Driver。 4.核心除錯的各種方法。 5.核心同步問題的處理。 6.核心資源的應用及配置。 7.進階的Character device driver。 8.與硬體溝通及中斷處理的各種方法。 9.PCI device driver。 10.Network device driver。 11.Data sheet 與 device driver
權益說明

一、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者,補助全額訓課費用。

二、除上述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程者外,各職前訓練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三、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3.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4.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6.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7.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9.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0.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四、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