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別基本資料
班級名稱 |
數位內容行銷人才培訓班(青年專班)第01期
|
班級代碼 |
133873
|
訓練單位 |
社團法人台灣創造活動發展協會
|
訓練起訖日 |
111/10/31 - 112/01/13
|
目前報名人數 |
42
|
上課地點所在 |
(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二路255號2樓
|
訓練學員數 |
30
|
訓練目標 |
課程目標 |
(一)學科:讓學員學習電子商務及行銷科技概論.顧客關係經營與分析.市場調查分析. 數位網絡與社群建置,如何選擇電商平台,在學習的課程中了解主要相關知識之應用與實戰演練的企劃與設計。
(二)術科:利用商業影像製作及影片拍攝,結合設計美學思維,達到獨立設計廣告行銷快速提案,實際建立創作構思與形成提案能力,培養學員具備視覺設計、數位影音設計、商品影像編輯設計、商業佈景主題設計、銷售網頁設計與SEO設定、社群行銷經營與行銷操作…等,完成個人或小組的專題作品。
(三)品格:具備謙虛、敬業、認真且樂於溝通的特質,培養終生學習汲取新知的職場態度。
|
就業展望 |
學員經由本課程結訓後,已經具備商品設計、文案撰寫、網路行銷之推廣能力,能進入就業市場擔任後就業可從事影音製作企畫人員、影音製作人員、產品包裝設計師、美術編輯人員、品牌行銷企劃、社群行銷、社群行銷經營、部落客、網紅經營、網頁視覺設計師、數位廣告投放、SOHO工作室等相關職務。
|
班級資料 |
訓練費用-政府負擔 |
27310 元
|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 |
6827 元
|
報名起訖日 |
111/08/05 00:00:00 ~ 111/10/20 17:30:00
|
訓練單位 |
社團法人台灣創造活動發展協會
|
甄試日期 |
111/10/24
|
聯絡窗口 |
崔美容
|
訓練起訖日 |
111/10/31 - 112/01/13
|
聯絡人電話 |
07-2371801
|
訓練時段 |
日間(上午及下午)
|
訓練時數 |
400 小時
|
上課地點所在地 |
(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二路255號2樓
|
參訓資格 |
年齡 |
15-不限
|
學歷 |
不限
|
其他條件 |
最低開班人數須達17人(含)以上,惟青年人數需佔比例70%以上(青年人數採無條件進位法計算),始得開班。註:青年係指開訓當日已滿15歲以上、尚未滿30歲之民眾。
|
其他條件 |
日間在學學生、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不得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
其他條件 |
失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報名:1.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 2.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3.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日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4.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
課程內容 |
大綱 |
1.性別平等課程(3小時):1.性別工作平等 2.兩性暴力與性犯罪 3.兩性工作平等與性騷擾 4.就業反歧視 5.男性家事勞動宣導 2.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4小時):1.就業市場趨勢介紹 2.職場與職務之認知 3.就業競爭力之提升 4.履歷表及自傳撰寫技巧 5.如何行銷自己 6.求職面試禮儀需知 3.職場倫理與工作態度(3小時):1.何謂職場倫理?主要內容為何? 2.職場為何需要倫理 3.職場現況面面觀 4.個人工作態度與影響 5.職涯發展不可不知的重點 6.案例分享與討論 4.勞動法令課程(4小時):1.勞基法及其附屬法規簡介 2.勞工權益:工時與休假 3.一例一休薪資計算 4.變形工時 5.其他權益介紹 6.勞工權益案例分享 5.電子商務概論(21小時):1.EC生態及組織架構 2.經濟環境、市場條件多元面向 3.自有品牌的主宰者 4.科技與無阻力零售 5.零售的新領域 6.雲端×會員×實體店 6.行銷科技概論(21小時):1.行銷5.0 2.行銷5.0時代面臨的挑戰 3.科技帶動下的行銷策略 4.運用行銷科技的新戰術:資料行銷、預測行銷、場景行銷、增強行銷、敏捷行銷 7.行銷4P基本概念(7小時):1.產品策略 2.價格策略 3.通路策略 4.推廣策略 5.行銷4P的運用 8.顧客關係經營概論與分析(21小時):1.顧客關係管理概論 2.消費者行為分析 3.服務行為分析 4.顧客價值 5.顧客忠誠度 9.市場調查分析(14小時):1.市場調查分析架構 2.資料搜集方法 a.問卷設計 b.設定Google Analytics 3.透過資料分析了解消費者行為模式 4.解讀資料圖表,建立行銷策略及內容 10.數位網絡與社群建置概論(14小時):1.MetaVerse網路生態 2.區塊鏈商業模式 3.Discord社群平台 11.電商平台選擇(8小時):1.通路平台優劣分析 2.社群平台優劣分析 3.開店平台優劣分析 4.電子商務應用概論 12.行銷網站規劃及建置應用(35小時):1.使用draw.io規畫網站定位與架構 2.申請平台(CMS、Coding),1shop一頁購物或WordPress 3.Figma網頁樣版與元素設計(UX、UI) 4.學會網頁語法(HTML)、樣式(CSS)設計 5.安裝Google Analytics取得行銷數據 6.網站SEO設定 13.社群平台設計與行銷企劃實務應用(28小時):1.認識社群是甚麼 2.經營社群平台品牌形象策略解析 3.如何永續經營創造品牌獨特性 4.如何運用網路互動行銷之方法 5.使用網路互動行銷手法實例分析與操作 14.金流與物流實務分析(21小時):1.行動支付、電子支付類型 2.電子支付金流與安全性 3.物流通路平台模式 4.物流與供應鏈策略 15.行銷數據分析 (統計概論)(14小時):1.為網站和應用程式設定Analytics 2.設定與管理事件 3.評估事件轉換 4.解讀分析報表 5.歸因分析和歸因模式 6.建立再行銷目標 16.文案撰寫實務(35小時):1.文案撰寫第一步:誰是我的受眾對象? 2.文案標題如何引發受眾對象的興趣 3.文案結構剖析4.文案結尾技巧 5.文案撰寫最後一哩路 17.商品拍攝及剪輯(28小時):1.商品擺拍與攝影-利用手機商品攝影與打光,以canva 軟體簡單完全美術編輯 2.影音剪輯與拍攝-使用手機為錄影器材並且利用手機剪輯軟體製作小型影片) 18.影像修編與設計(42小時):1.影像合成應用 2.影像調色與配色實務 3.圖層影像特效合成 4.遮罩視覺設計 5.筆刷繪圖與修圖應用 19.廣告行銷實務(28小時):1.數位時代的品牌與行銷 2.品牌建構與議題操作 3.新形態內容操作之創意策略 4.有效整合應用數位數據 20.專題製作(49小時):由業界實務經驗的老師,出題帶領學員專題討論,商品開發企劃與銷售可行性,製作完整網站形象,行銷媒體企劃與發佈,以社群平台規劃計發文節奏,數據分析討論與再行銷,完成個人或小組的專題作品
|
權益說明 |
一、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者,補助全額訓課費用。
二、除上述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程者外,各職前訓練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 獨力負擔家計者
- 中高齡者
- 身心障礙者
- 原住民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 長期失業者
- 二度就業婦女
-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 更生受保護人者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三、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四、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