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專班(職前)

班別基本資料
班級名稱 雲端建置與管理(青年專班)(五股)第01期
班級代碼 133847
訓練單位 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訓練起訖日 111/04/26 - 111/11/16 目前報名人數 24
上課地點所在 (248)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17號7樓 訓練學員數 22
訓練目標
課程目標 1.學科:使受訓學員能熟悉網際網路應用有關網路規劃概論、伺服器規劃、網頁設計、資料庫規劃、程式設計等相關專業知識。 2.術科:使受訓學員熟練伺服器管理應用、架設網站、網頁美編、動態資料庫程式設計及雲端伺服器管理專業技能,於結訓後能從事企業MIS系統(維護)工程師、網站規劃程式設計師、資料庫規劃開發、硬體維護人員、雲端伺服器(網站)之應用系統開發、維護、與網站管理,網頁圖案繪製及美工排版等相關行業之工作。 3.品德:使受訓學員能有職業道德,企業倫理,以陶冶其品德。 4.輔導考照:電腦硬體裝修乙級。
就業展望 1.能於軟體公司中,能擔任動態網站規劃程式設計師工作。 2.資訊部門中,有關資料庫規劃開發、維護人員。 3.企業內伺服器(網站)之應用系統開發、維護與網站管理。 4.能設計規劃網頁圖案繪製及美工排版。 5.ISP網際網路網站及網路建置及管理人員。 6.企業內部網路及網站之建置、維護、管理。 7.電腦系統維護、資訊設備管制人員。 8.固網及行動業界之網路工程人員。 9.網路架設規劃、系統建置網路環境管理。
班級資料
訓練費用-政府負擔 58372 元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 0 元
報名起訖日 110/12/13 00:00:00 ~ 111/03/22 23:59:00 訓練單位 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甄試日期 111/03/29 聯絡窗口 五股職業訓練場
訓練起訖日 111/04/26 - 111/11/16 聯絡人電話 02-89903676
訓練時段 日間(上午及下午)
訓練時數 1100 小時
上課地點所在地 (248)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17號7樓
參訓資格
年齡 15-不限
學歷 高中/職(含)以上
其他條件 高中(職)畢業(或同等學力者)以上程度,年滿15歲至29歲青年優先(如有招生未足額時,得開放30歲以上之一般失業者參訓)
其他條件 ●招訓規定:請參考招生簡章,並連結【本分署網站➜招生訊息➜111年度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甄試採「筆試」及「口試」二階段進行,「筆試」及「口試」成績比重各佔50%。
其他條件 1.「筆試」試題範圍:國語文、數理推理能力基礎知識、電腦相關常識。2.「口試」以問答方式進行,項目及權重包含參訓歷史、求職歷程、表達能力與團體適應能力、參訓動機與適訓性、訓後生涯規劃與就業意願等適性問答。
課程內容
大綱 1.共同課科(32小時):報到、就業促進研習、生活津貼、輔導管理、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資源介紹、導師時間、結訓座談、班會、聯課活動
2.一般學科(17小時):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性別平等課程、資通訊科技發展趨勢、雲端平台應用、線上溝通工具應用、資訊和數據處理、資訊安全管理責任與規範
3.資訊安全概念與應用理論(8小時):資訊安全觀念
4.著作權法(8小時):著作權與職業素養
5.計算機概論(8小時):電腦、作業系統發展史
6.資料庫基本概論(8小時):資料庫系統概論、資料庫系統建立、資料庫設計(模組化、組織模式、邏輯模式及正規化與最佳化)
7.資料庫系統管理與設計(24小時):SQL Server操作(Table、帳戶、備份還原、傳輸、複製等)、資料查詢(Select)之進階實作
8.SQL語言實務(32小時):熟悉結構化查詢語言(ANSI SQL 92標準SQL語言)、能運用SQL語言進行資料庫新增、修改、刪除、查詢等作業。
9.資料庫系統(24小時):資料庫系統概論、資料庫系統建立、資料庫設計、並使用SQL Server進行資料查詢(Select)之基礎實作
10.網頁設計概論(8小時):網頁版面規劃、HTML語法、超連結、網頁表格及圖形應用、PhotoImpact應用等
11.網頁設計實作(80小時):網頁版面規劃、HTML語法、超連結、網頁表格及圖形應用、PhotoImpact應用等
12.Windows程式設計基礎(8小時):C#程式設計介紹(資料型別與運算子、流程控制、陣列、類別、物件等)、 Windows Application設計原理。
13.Windows程式設計(56小時):C#.NET程式設計介紹(資料型別與運算子、流程控制、陣列、類別、物件等)、 Windows Application設計實作。
14.區域網路簡介(16小時):TCP/IP、Routing、VLAN、STP、ACL、NAT、Security、FHRP、VPN、QoS、Trouble Shooting、Wireless、Virtualize、SDN與組態管理
15.區域網路規劃設計應用(72小時):TCP/IP、Routing、VLAN、STP、ACL、NAT、Security、FHRP、VPN、QoS、Trouble Shooting、Wireless、Virtualize、SDN與組態管理
16.Linux 系統概論(8小時):Linux建置管理規劃原理
17.Linux 建置管理(40小時):建置管理DNS Server、 DHCP Server、IIS 服務安裝建置設定(Web Server、FTP Server)
18.物聯網概論(8小時):物聯網的過去、現在及未來、物聯網基本架構
19.物聯網感測應用實務(56小時):物聯網的過去、現在及未來、物聯網基本架構、物聯網感知技術、物聯網網路技術、物聯網服務、物聯網應用實例
20.Windows Server 系統管理暨架站實務(56小時):伺服器管理平台架設、帳戶管理、群組原則設定、網域規劃、磁碟管理安全設定、區域網路規劃與架設。
21.網頁資料庫程式設計(48小時):網頁設計基礎(網頁排版與進階設計)、Web Application設計、Visual Studio .NET操作實務(視窗、表單、控制項、對話方塊)、資料庫程式設計
22.雲端伺服器建置原理(8小時):雲端伺服器建置原理
23.雲端伺服器建置與管理(91小時):架構虛擬網路、虛擬機新增、虛擬機備份、虛擬機移轉及相關運作機制等
24.硬體裝置整合及電路板製作方法(8小時):焊接技巧說明與注意事項、硬乙檢定第一站電路製作
25.硬體裝置整合及電路板製作(48小時):焊接技巧實作、硬乙檢定第一站電路製作
26.電腦硬體維修要領(8小時):BIOS啟動設定、電腦故障檢測 維修、保養概論原理
27.電腦硬體維修(48小時):BIOS啟動設定、電腦故障檢測 維修實作
28.網頁資料庫程式設計應用實習(40小時):網頁設計基礎(網頁排版與進階設計)、Web Application設計、Visual Studio .NET操作實務(視窗、表單、控制項、對話方塊)、資料庫程式設計
29.軟體應用整合(40小時):文書處理、試算表、資料庫軟體整合應用,依資料庫需求篩選查詢所需正確有用的資料,並透過試算表進行後台編輯,並利用文書處理進行輸出。
30.Windows Server 網站建置管理(64小時):建置管理DNS Server、 DHCP Server、IIS 服務安裝建置設定(Web Server、FTP Server)
31.檢定應用實務應用(48小時):電腦作業系統、電腦語言、應用軟體安裝、檢定學科輔導
32.綜合應用練習(80小時):綜合應用學習能進行練習、各課程加強練習、成果評量
權益說明

一、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者,補助全額訓課費用。

二、除上述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程者外,各職前訓練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三、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3.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4.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6.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7.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9.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0.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四、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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