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專班(職前)

班別基本資料
班級名稱 商業設計與物聯網APP行銷應用班(青年專班)第01期
班級代碼 123682
訓練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創造活動發展協會
訓練起訖日 109/10/30 - 110/01/25 目前報名人數 32
上課地點所在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號2樓之2 訓練學員數 30
訓練目標
課程目標 (一)學科:使學員能夠瞭解物聯網架構與概念、物聯網發展歷程、物聯網商業運用 模式介紹,並運用實例探討的方式進一步了解產業現況與未來趨勢。培 養學員兼具智慧行動裝置軟體產業發展、商業市場分析、APP程式開發 實務及UI(使用者操作介面)多媒體設計應用技術之能力。 (二)術科:以物聯網結合智慧行動裝置之商業應用實務為核心,教授Android APP設計、Arduino單晶片微處理機+感測器程式開發、APP UI設計-Photoshop影像處理、 APP商品展示圖面設計-Illustrator插畫設計、APP+物聯網應用整合-前後台資料庫設計、LINE手機貼圖設計概念、LINE手機貼圖設計。 (三)品格:學員能依照企業的工作規範,在其職務上負責盡職,建立良好的工作關 係,積極參與團隊協作,主動解決問題避免衝突,並遵守工作倫理守則 與職業道德,並藉由增加專業職能,增加工作機會。
就業展望 學員經由本課程結訓後,已經具備多媒體設計、物聯網技術架構、Arduino單晶片微處理機程式設計、App Inventor 2程式設計、PHP互動網頁程式設計、MySQL關聯式資料庫操作管理之能力,能進入就業市場擔任手機應用程式開發、物聯網工程師、物聯網系統軟體研發工程師、物聯網平台軟體工程師、Arduino程式設計師、 APP 開發工程助理、多媒體應用設計工程師、行動載具介面設計師、多媒體設計人員、SOHO自行創業…等相關工作
班級資料
訓練費用-政府負擔 36213 元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 8053 元
報名起訖日 109/09/14 00:00:00 ~ 109/10/21 17:30:00 訓練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創造活動發展協會
甄試日期 109/10/23 聯絡窗口 呂雪萍
訓練起訖日 109/10/30 - 110/01/25 聯絡人電話 06-2281310
訓練時段 日間(上午及下午)
訓練時數 420 小時
上課地點所在地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號2樓之2
參訓資格
年齡 15-不限
學歷 不限
其他條件 15歲以上,限29歲以下之失(待)業青年為優先招訓對象。
其他條件 訓練對象如有招生未足額時,得開放最多30%之參訓名額予一般失業民眾參訓。(即本班招收訓練對象應以失業青年為優先,若因失業青年招生人數未達核定預訓人數,始得招收一般失業民眾參訓,且其比例不得逾開訓人數之30%。)
其他條件
課程內容
大綱 1.就業市場趨勢分析(4小時):就業市場的定義與影響因素.我國就業市場的特徵.就業市場的趨勢.工作概念與就業競爭力.職場態度成就職場達人
2.履歷撰寫與面試技巧(7小時):如何獲得就業機會資訊的管道.填寫履歷的要點.自傳的撰寫技巧.成功的面談技巧.面試前/中/後注意事項.簡報製作及技巧
3.性別平等教育課程(3小時):從婦女權益到性別主流化.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就業歧視實務分享.性騷擾的預防與處理
4.成果發表(2小時):邀請資訊相閞行業3家以上企業,10個以上的工作職缺,一起參與成果發表會,企業可現場徵才,利用FB直播展現成果,以達媒體宣傳效果。
5.物聯網概論(16小時):物聯網概論;物聯網概論開發趨勢;物聯網應用整合個案研討。
6.APP設計概論(22小時):APP開發流程;APP專案與系統架構; APP圖形物件與UI設計基本概念;APP開發工具介紹;APP開發資源。
7.資料庫原理(24小時):資料庫概論;MySQL與SQLite行動資料庫;資料庫應用整合。
8.PHP程式設計概論(32小時):Web網站的基礎和環境的建立:HTML、AppServ、phpMyAdmin;物聯網網路應用服務運作介紹;HTML語法教學:標籤、表格、表單;PHP簡介;PHP基礎語法:變數、陣列、流程控制;PHP進階語法:二維陣列、函數及檔案上傳。
9.網路行銷、行銷技巧(16小時):最新網路行銷概要、基本行銷工具操作、商品經營、網路社交媒體規劃與傳播技巧、文案撰寫基礎、行銷工具應用與成功案例分析
10.PHP物聯網應用層程式設計實務(32小時):PHP高階語法:分割程式碼、小技巧、Cookie、檔案處理及正規表示法;MySQL資料庫/資料表規劃與建置;SQL語法練習;互動網頁前台程式設計;資料庫程式設計;物聯網應用層Web Service雲端服務設計與應用。
11.APP UI設計-Photoshop影像處理(32小時):Photoshop互動元件製作設計;Photoshop於APP UI與網頁圖形(版型)的設計運用。
12.APP商品展示圖面設計-Illustrator插畫設計(40小時):Illustrator繪圖;填色方法操作設計;即時色彩應用;物件重新造型方法應用;文字處理與文字設計;填色特效與濾鏡;進階特效與繪圖應用;APP UI及網頁設計繪圖應用;動畫場景與角色元件繪圖應用。
13.LINE手機貼圖設計(24小時):GIF動畫與影像切割、自動化處理與輸出網頁、以自創貼圖開發商品牌版設計、LINE手機貼圖設計及上架管理。
14.智慧行動裝置APP程式設計(40小時):Cordova 跨平台Web-based APP 開發工具介紹;使用者介面元件設計;基本元件與運算;程式拼塊與流程控制;自訂程序及內建程序;語音辨識商務應用;手機感測器應用-運動計步器;網際網路應用-GPS與Google地圖;資料庫應用-商品庫存紀錄;應用於Open Data之商業設計。
15.Arduino物聯網商業應用系統設計(48小時):Arduino與Webduino在物聯網的應用介紹;認識Arduino與Webduino硬體架構與軟體開發環境;Arduino程式語言;Arduino程式控制元件; LED元件與LCD顯示器的運用;蜂鳴器、光敏電阻、伺服馬達的運用;感測器應用:紅外線距離感測器、超音波感測器;RFID模組在顧客服務之應用。結合Webduino整合物聯網應用。
16.APP與物聯網商業行銷系統整合實務(40小時):APP、物聯網與雲端服務整合應用之規劃設計;APP與物聯網感知層的連結設計-Bluetooth與WiFi;APP程式與雲端資料庫連接;Web APP應用開發;發佈應用程式至Google Play。
17.專題實作(38小時):由業界實務經驗的老師,出題帶領學員運用課程各單元於小組專題製作-應用APP程式設計及UI多媒體設計工具、Arduino單晶片微處理機+感測器之程式設計,實作手機APP結合物聯網之商業服務雛型系統,以及LINE貼圖應用等。
權益說明

一、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者,補助全額訓課費用。

二、除上述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程者外,各職前訓練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三、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3.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4.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6.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7.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9.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0.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四、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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